高雄市立龍肚國民中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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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師專區 - 研習活動

高雄市114學年度推動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系列研習課程

一、 依據:
(一) 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14年11月6日高市教特字第11438980500號函。
(二) 高雄市資賦優異教育資源中心114年度工作計畫。

二、目的:(一)推動雙重特殊需求學生鑑定安置模式,促進跨類別合作機制的建立。(二) 實施雙重特殊需求學生適性輔導措施,支持學生優勢才能發展模式。(三) 加強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輔導知能宣導,積極推進融合教育理念落實。

三、主辦單位:高雄市政府教育局(以下簡稱教育局)。
四、承辦單位:高雄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(以下簡稱資優中心)。
五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立三民國中(以下簡稱三民國中)。
六、實施期程:115年1月起至115年6月止。
七、實施內容:
(一) 辦理身心障礙資賦優異教育宣導活動或知能研習,強化教師、家長及相關人員專業知能。
(二) 加強身心障礙、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評估人員與教師對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特質、鑑定評量及適性輔導知能,落實身心障礙資賦優異學生之發掘及輔導。
八、研習課程:課程表如附表一。
九、研習對象:親職講座以雙重特殊需求學生家長優先錄取,其餘研習則實施內容以下列順序優先錄取之:
(一) 校內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者該校特教教師、資優班教師、普通班導師、任課教師、輔導人員及相關人員等。
(二) 本市專職鑑定評估人員及資優分團輔導員。
(三) 各級學校設有資優班(含方案學校及藝術才能資優班)教師、特教教師、行政人員或輔導人員等。
(四) 若有餘額,則錄取對研習主題有興趣之教師。
十、報名方式:
(一)即日起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(https://special.moe.gov.tw/)研習報名項下開啟查詢「登入縣市:高雄市」及關鍵字「活動名稱: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發掘與輔導方案」進行報名。

(二)校內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者,敬請薦派至少一名人員出席其中一場次。

(三)場次2「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理解與才能發展支持」為宣導知能研習,為鼓勵學校相關人員參與(如行政人員、班上具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之普通班導師、任課教師、特教教師等),請學校薦派以上人員出席,參與本場次研習者,請准予公假登記(課務派代),以提升教師及相關人員專業知能。
(四)其餘場次出席者請准予公假登記(課務自理),另假日研習出席人員請准予公假登記,並得於2年內覈實補休(課務自理)。
十一、經費由國教署專款補助。
十二、預期效益:
(一)了解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的特質、需求與定義,增強鑑定評估專業能力,協助學生優勢才能發展,獲得適性資源。
(二)擬定雙重特殊需求學生的輔導方案,因應雙重特殊需求學生學習需求提升學習成效,並掌握適切輔導措施,支持學生行為正向發展。
十三、相關事項請洽資優中心連老師(電話:07-3118935,分機63)。

其餘詳見附檔

附件
公文.pdf(305.47 KB)
日期調整.pdf(163.46 KB)
附件.pdf(117.45 KB)
輔導處 2026/04/21 ~ 2026/10/31